祥云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地处东经100°25′~101°02′、北纬25°12′~25°52′之间,东与大姚、姚安、南华三县交界,南和弥渡县相连,西与大理市接壤,北和宾川县毗邻。国土面积2425平方公里,其中坝区面积332平方公里,占13.67%。是云南省四大平坝之一;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5.53%,东西最大跨距62.5公里,南北最大跨距74.5公里。森林面积92310.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5.7%;境内平坝海拔在1900-2000米之间;年均气温14.7℃,年平均降雨量810.8毫米,年平均日照数2623.9小时。境内具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的立体交叉气候特征。【旅游景点】素有”云南禅宗第一寺、佛教文化第一山”的水目山,是滇西地区开创最早的佛教圣地,为唐代普济庆光禅师接旨首建。现保存有水目寺、普贤寺、宝华寺等佛教禅院,有西南最大的佛教塔林,全国罕见的”寺抱塔”奇观和一见结禅缘、一见保安康的佛门圣物舍利子。鼎盛时”衲子千余,从者如云”,又有徐霞客过访,林则徐专谒,担当受戒,吴三桂问卜等历史记载。景区内古木参天,文化底蕴厚重,是中国云南省旅游的一朵奇葩。祥云的旅游资源还有古驿道云南驿、中原文化保存完好的洱海古卫城、清华古洞新时器时代古人类遗址、青海湖、佛释道三教合一的禾甸万寿寺、供奉灶君的玉皇阁和王德三、王复生故居王复达故居等景区景点。
祥云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